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知〔2017〕25号)和《关于建立广东省和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的通知》(东知〔2017〕14)的要求,经审核筛选和征求各科室意见,拟将符合条件的123家企业列入我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现对符合条件的2017年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的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及有限证明文件;不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有限证明的,恕不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6月5日—12日,共7日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东莞市知识产权局法务科。
邮编:523001
联系人及电话:杨再兴、梁振明,0769--22831344
附件:2017年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拟认定名单公示.xlsx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