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92号),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对财务支出进行审计,拟定2015年东莞市配套资助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项目37项,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可在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5月13日
(联系人:游嘉玲,联系电话:0769-2283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