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办法》、《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受理、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拟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演练系统研究与应用”等39个项目进行立项资助,资助经费共计920万元,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可在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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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