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第一部分“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领域”中的 “省级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和“新型科技金融服务”两个专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详见附件),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扶持。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
二、申报要求
(一) 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创新相关领域。
(二) 项目申报内容必须真实。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须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可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申报书所填写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在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指标,请申报人慎重填写。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研发费等后补助项目、自筹经费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推荐的。
三、申报时间和地址
请各有条件有意向的单位加强研究,主动申报,认真撰写填报申报材料,并按如下时间和地址递交:
1、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4月20 日下午17:00;
2、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下午17:00;
3、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书面材料须于2017年5月4日下午17:00前送达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汇峰中心H座7楼市科技局政策调研科,由市科技局盖章后统一上报省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1、广东省科技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卿戎,020-83163620;李大伟,020-87687223。
2、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嘉敏,0769-22831347;黄健锋,0769-22831324。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指南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