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领域及市科技局联系人
(一)省重大科技专项
1、计算与通信芯片
联系人:产学研结合科,温丽娜,22831317。
2、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
联系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熊振伟, 22831334。
3、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
联系人:科技与知识产权服务管理科,周颖,徐维宏,22830058,22831314。
4、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
联系人:科技与知识产权服务管理科,周颖,徐维宏,22830058,22831314。
5、无人智能技术
联系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熊振伟, 22831334。
6、智能机器人
联系人:产学研结合科,温丽娜,22831317。
7、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领域
联系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熊振伟, 22831334。
8、精准医学与干细胞
联系人:科技合作与社会发展科,肖驰宇、刘洋, 22831341。
9、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领域
联系人:产学研结合科,温丽娜,22831317。
(二)应用型科技研发项目
联系人:科技与知识产权服务管理科,周颖、徐维宏, 22830058、22831314。
各申报领域的专题内容及要求详见《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及其申报指南。
二、注意事项
1、通知要求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6日下午5:00;申报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单位应提前3天提交,避免截止日最后3天网上申报堵塞。申报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项目须于2月23日前在网上申报。
2、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二份。
3、申报省重大科技专项的申报单位必须于3月16日前将书面材料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中路2号东莞市技术博物馆1楼,联系人:谢凤娟 李桂雯,联系电话:22830056 22830059。逾期不再受理。
4、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项目由于有推荐名额的限制,申报单位必须于2月23日前将书面材料(草稿)加盖全部完成单位公章,并加具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意见及公章,提交至市科技局科技与知识产权服务管理科(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中心H座7 楼719室,联系人:周颖、徐维宏,联系电话:22830058、22831314)。我局将依据申报书的情况择优进行推荐,逾期不予推荐。
5、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科技厅和市科技局相关人员联系咨询。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