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下达通知,我市应当于2017年1月中上旬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补录2016年度科技创新券的相关信息,以实现省市科技创新券资助项目的有效对接和管理监督。结合我市开展2016年度科技创新券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于2016年12月底发动组织了曾领用2016年4月发放的科技创新券的企业进行补录,但是由于系统设置和调试问题,部分企业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补录或者错误选择申报年度为2017年度(正确申报年度为2016年度)。
未能完成补录工作,将导致2016年度发放的科技创新券无法申报兑现。为保障相关企业和服务机构能够顺利兑现该批次科技创新券,我局决定就2016年度科技创新券项目开展第二次补录工作,第二次补录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8日(截止时间下午17:30)。请未补录企业依据《2016年东莞市科技创新券发放名单及金额》(附件2)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补录;另外请已经提交补录但错误选择申报年份的企业于系统退回修改后,在第二次补录期限内及时完成修改(具体应在科技创新券申领表中重新选择申报年份为2016年度)。请松山湖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附件名单再次通知辖区内已领券的全部企业,敦促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补录和修改。相关操作流程、补录事项及注意事项等请参阅原《关于补录2016年科技创新券申报信息的通知》(详见附件1)
如有疑问,可以联系:
(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与知识产权服务管理科
周 颖、徐维宏,电话:0769-22831314、0769-22830058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服务与管理处
周 彧,电话:020-83163920
周宏虹,电话:020-83163356(系统技术支援)
(三)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
刘桂兰,电话:020-87687243
特此通知。
4、2016年东莞市科技创新券申报信息补录操作说明.doc(含图示)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