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东委发﹝2015﹞5号)和《东莞市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计划工作方案》(东府办〔2014〕78号)的有关精神和规定,我局组织了一批企业申请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经审核,同意广东晖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19家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名单见附件)。
请各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研发机构设施建设,引进培养一批高科技人才,加强产学研合作,大力提高研究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有效促进企业及相关行业的科技进步,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相关业务问题,请及时与市科技局取得联系。(联系人:黄志钧;电话:22831317)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第二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名单.xls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