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建立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援助直通车服务机制,构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便捷响应通道,高效、妥善解决企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6〕49号)和《关于建立东莞市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的通知》(东知〔2016〕27)的要求,经企业申报和各相关部门推荐并经我局审核后,现认定“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为2016年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