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6-07-04     点击量:

松山湖(生态园)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开始组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和具体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2016年高企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2016年高企评审工作共3批次。

二、我市截止受理的时间

第一批:企业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22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726日下午5点。

第二批:企业在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15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822日下午5点。

第三批:企业在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8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1017日下午5点。

三、材料装订及报送要求

1、材料装订要求:统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材料一共2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且封面右上角写上“正本”或“副本”字样,书脊要写上2016年、技术领域及企业名称,详见附件2),每本材料装订后厚度不超过5厘米,可以单面印刷或双面印刷。

2、报送要求:各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报所属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汇总后统一送到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D101003室)。

四、联系方式

1、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袁秀珍 22993692

2、东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何建忠、林锦俊22831332

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按时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高企认定申报纸质材料封面及书脊样式.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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