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转发《东莞市特色人才申报公告》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6-05-30     点击量:

 

东莞市特色人才申报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东莞战略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莞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委发2015110关于印发<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及办理规程的通知》(东人才办通20166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东莞市特色人才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特色人才包括在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紧缺急需或作出相应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共分为特级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四类人才五大类

特色人才通过认定和评定两种方式产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

特色人才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3申报人为2013313日后来莞工作或创业且年龄应未满60周岁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1日为限)。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对于年龄超过60周岁的申请人对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若在近5年内具有2项或以上达到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且其中1项是在近3年内达到的列入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多项条件同时达到的取其最高一项认定为相应类别的特色人才),可认定为特色人才年龄统一放宽至70

45年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主要认定评定依据密切相关

特色人才认定评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重点由在莞工作科研或创业的优秀人才中认定评定产生认定评定范围和标准详见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认定评定细则》)中的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附件1东莞市特色人才申请受理部门目录》(附件2)。

三、申报时间

特色人才认定申请按季度进行受理每季度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155158151115逾期提交申请的将在下一季度进行受理其中2016年第二季度申请截止日期延迟至615

特色人才评定申请于每年6月份集中受理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申报和评审

四、申报材料

)《认定评定细则中的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附一份电子版

证明材料包括递交申请时核对原件):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荣誉与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主要任职证明主要业绩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来莞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和社保证明个税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资料一式两份申请表与证明材料合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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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办法

个人申请个人向在莞所属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属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根据认定评定细则中的东莞市特色人才申请受理部门目录》(附件2报市相关部门受理

六、支持措施

评为东莞市特色人才可按关于印发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委发2015110),根据特色人才级别相应获得科研资金配套创业资助生活待遇配套等多种支持

 

附件: 附件1:东莞市特色人才申报公告.pdf

         附件2: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实施细则.doc

 附件3: 2016年特色人才申请受理部门联系方式.doc

 

 

东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526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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