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技创新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重点扶持优质企业上市,加快储备上市后备资源,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计划于2016年6月组织认定第十批上市后备企业。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主要负责受理全市科技企业的上市后备企业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镇街和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协助通知并组织有实力有意向的重点科技企业进行申报;
2.请有上市意向的科技企业对照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认定条件(见附件1),按照申报上市后备企业资料目录(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二、受理时间和地址
1. 材料受理时间:3月1日— 4月10日;
2. 材料报送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711室。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认定条件
2.申报上市后备企业资料目录
3.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格认定申请书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2月25日
(联系人:政策调研科杨云生,联系电话:2283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