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同意2015年第二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6-01-28     点击量:

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东委发20155号)和《东莞市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计划工作方案》(东府办〔201478号)的精神,以有研发人员、研发场所、研发经费、研发设备以及研发项目为基本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的通知》(东财函〔2015235号),组织了一批企业申请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经研究,同意东莞市冠标电工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华之力电子有限公司等87家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名单见附件)。

请各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研发机构设施建设,引进培养一批高科技人才,加强产学研合作,大力提高研究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有效促进企业及相关行业的科技进步,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第二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建发机构备案登记名单.xls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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