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知识产权局、各镇街科技办(经济与科技信息局)、各有关单位:
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东府办〔2013〕100号)的有关规定并经相关立项程序,现认定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2015年度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
被认定的企业要继续全面、深入地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尤其要注重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与运用,并与企业的整体经营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努力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发展。
特此通知。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1月4日
(联系人:罗梅莹 ,电话:2283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