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受理东莞市第一批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5-08-18     点击量:

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关于加大资助力度  进一步促进发明专利申请的通知》(东知201444号),决定分批次受理去年下半年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资助项目的申报,本次为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批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发明专利申请为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为我市企事业单位;

(二)发明专利申请日在201471日至20141231日期间;

(三)发明专利申请经合法的专利代理机构(包括本市和外市合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代理。

(四)发明专利申请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不包含以纸件形式提出的申请;

(五)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生效日在2015920日之前。

二、 资助对象与资助金额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给予3000/件的专利申请代理费资助,其中:

(一)资助我市发明专利申请人2000/件;

(二)资助我市专利代理机构(包括外市专利代理机构在我市合法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1000/件。

三、申报时间、单位与程序

(一)网上申报时间:2015831日至925日。

(二)申报单位:专利申请由本市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统一由代理机构办理项目申报手续;专利申请由外市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由本市专利申请人办理项目申报手续。

(三)申报程序: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填报申请表,上传相关资料并确认提交(详见申报指南)。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对符合资助条件但未按规定缴交路桥年票费的企业,保留其享受资助的资格,待其缴清年费欠费后再行资助。

(二)如发现专利申请涉嫌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市财政资助的,将取消相关专利资助,或追缴予已发放的财政资助资金,并停止申请人3年市政府科技项目申请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 东莞市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 东莞市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资助项目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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