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东莞赛区)2015年天安数码城杯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5-05-15     点击量:

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我市创新创业氛围,加快创新驱动步伐,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紧密结合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102号,详见附件1)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三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5589号,详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现决定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东莞赛区)  2015年天安数码城杯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市赛),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赛分组

本次市赛分为行业赛和学生赛。行业赛面向企业组和团队组,分为电子信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与文化创意、先进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与生物医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六个行业组别;学生赛面向大学生组,不分行业领域。

二、参赛对象

(一)企业组

在东莞市注册成立的、2014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的企业。参赛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二)团队组

2015615日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并承诺于半年内在东莞市内注册成立公司的创业团队。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对在省赛团队组比赛中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如承诺于半年内在东莞市内注册成立公司,也可获得市赛相应支持政策。

(三)学生组

面向东莞户籍和东莞所有高等院校在读的或毕业五年内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并承诺于半年内在东莞市内注册成立公司的大学生团队。其他要求参照(二)团队组的参赛条件。

对在两岸四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的大学生,如承诺于半年内在东莞市内注册成立公司,也可获得市赛相应支持政策。

三、限制要求

(一)已获市政府资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市赛参赛资格。

(二)20122014年市创新资金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可以报名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但不纳入市赛参赛对象范围。即可以参加国赛和省赛,但不能参加市赛。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组 / 团队组: 有意向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或团队,须登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 www.cxcyds.com ),点击参赛登陆,选择注册字样。注册成功登陆后,点击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进入 参赛流程—参赛声明 页面,选择 企业组 / 团队组 用户类别,在 行政区域 须选择 广东—东莞 ,即可完成东莞赛区企业组 / 团队组的参赛。属于智能机器人领域的企业 / 团队,行业选择先进制造行业—其他。

企业组/团队组的资料填报时间为2015415—61 5日。

(二)学生组:有意向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大学生,须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 com),点击参赛登陆,选择注册字样。注册成功登陆后,点击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选择团队组类别,在用户基本资料—职位一栏填写大学生,保存后在基本信息行政区域须选择广东—东莞,同时在项目名称处须填写“项目名—(大学生)”作为本次参赛的项目名称,即可完成东莞赛区大学生组的参赛;也可登陆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区两岸四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cds.org.cn),统一报名。

学生组在国赛系统填报时间为2015415日—710日。

(注:纸质材料初步定在复赛集中答辩时统一提交,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奖励设置

(一)企业组

一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共12名,每名奖励20万元。

三等奖:共18名,每名奖励10万元。

(二)团队组

一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共12名,每名奖励20万元。

三等奖:共18名,每名奖励10万元。

(三)学生组

一等奖:共1名,每名奖励10万元。

二等奖:共3名,每名奖励5万元。

三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万元。

对于省赛获奖的团队或大学生,如愿意来莞落户,可按照团队组或学生组的资金额度予以奖励。

大赛获奖项目还可获得各支持单位提供的优惠服务政策,详见市赛官网。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企业、团队和大学生参赛。

(二)参赛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系统提交申报工作(为避免网络堵塞,建议在申报截止日期前23天提交)。

(三)参赛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七、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高新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7

联系人:洪能、黄志立,22831334

(二)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

联系人:唐魏芳、刘宇萍、杨俊成

联系电话:221143082211216522113299

特此通知。

 

附件:1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2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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