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5-04-22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创新方法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科技工作,是从源头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科技部高度重视创新方法工作,并于近日发布了创新方法推广应用的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8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真研究申报指南及要求,积极组织有关单位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技咨询服务机构联合申报。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经省科技厅开展形式审查后择优向科技部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质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申报单位须通过省科技厅向科技部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一次。

  (二)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两个。各单位正式提交申请前可使用科技部网站项目申报中心查询相关人员承担在研科技计划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以下人员不能参与项目申报:

  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专职科研管理人员;

  2、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总工作时间已满负荷的人员;

  3、因违规被取消申报资格和其他不能保证履行规定义务者。

  二、组织项目的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指南二级标题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提炼需要解决的核心和关键问题,突出工作重点。

  (二)申报单位应组织跨部门、跨学科,以及年龄结构合理的队伍,整合国内相关优势单位力量,提出项目负责人。

  (三)有多家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该提供与主要参与单位的联合申报合作协议,附在项目申请书之后一并提交。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请书具体格式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

  2、受理期限。201552017:00前。

  (二)材料报送

  经省科技厅审核合格后推荐给科技部的项目申报单位于528日前,将网上直接生成并打印盖章的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5份、双面打印,无线胶订)寄至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302室,邮编:510070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梁雪梅,020-87688562

           王跃君,020-87686357

   E-mail: gdpppxbaliyun.com

  省科技厅科技服务与管理处:严军华,020-83163925

    东莞市科技局:     郭德,020-22830058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86号)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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