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单位:
根据《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92号文)和《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3〕23号文),现委托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2014年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企业现场财务资料复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对象
申请2014年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并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承担单位。
二、审核内容
包括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原材料与实物的一致性、支出发生的记录真实性,财务核算的合理性等。
三、审核内容
核查时间为2014年11月17至12月5日,具体时间将由会计师事务所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配合做好核查工作,提前整理项目有效财务资料及相关资料备查。
五、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联系人:崔智诚 18929288897
(二)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
东莞市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周 丹 13726496551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王德厚 13925189015
附件:2014年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资料现场审核安排表.xls。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11月13日
(联系人:崔智诚,联系电话:22831356,18929288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