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初审推荐”职能转移到社会组织机构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4-10-16     点击量: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市府令第128号)和《关于切实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市府办函〔2013202号)的要求,经过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公告公示等有关程序,我局确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初审推荐”职能由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承接。

一、 承接单位联系人:袁秀珍,22993692

二、 公章名称为: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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