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科技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知规〔2014〕120号)转发给你们,请申报单位上省财政厅指定的“广东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申报,并按如下要求进行:
一、今年上半年申报并获市局推荐的如下四个项目,请在9月10日前按原申报内容上“平台”重新填报,无须上报纸件材料。
1.2014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项目
2.2014年度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
3.2014年度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项目
4.2014年度广东省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计划项目
二、如下三个项目在9月8日前上“平台”申报,经我局网上通过后,打印二份纸件材料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1.2014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2014年度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项目
3.2014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附件:1.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知规〔2014〕120号)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9月2日
(联系人:罗梅莹,电话:2283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