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开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4-08-05     点击量: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委托验收工作的函》(粤科函审字〔2014613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为做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委托验收项目共27项,其中13个尚未进行验收,14个已验收但尚未提交验收书(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料准备

(一)未进行验收的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需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按以下顺序将有关材料下载打印、装订成册。

1、资助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申请验收结题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盖章);

3)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4)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5)项目经费决算表和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参与单位需同时在表格上盖章,或者提供书面材料并盖章), 立项经费20万元(含)以上项目须同时提供科技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

6)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其中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2、资助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申请验收结题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盖章);

3)项目经费决算表;

4)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

以上验收材料打印一式七份,于88日前交到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二)已通过验收的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需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按要求填写项目验收书,上传附件资料及专家意见,88日前网上提交,完成项目验收流程。

三、会议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立项资助金额为5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进行会议验收,每个参加会议验收的企业需准备10分钟的PPT汇报材料

会议验收的时间统一安排在813日早上,地点在市科技局(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区,即浩宇大厦对面),具体时间和会议室可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委托验收清单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484

 

(联系人:严健平、黄志立  联系电话:22831334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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