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委托验收工作的函》(粤科函审字〔2014〕613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为做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委托验收项目共27项,其中13个尚未进行验收,14个已验收但尚未提交验收书(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料准备
(一)未进行验收的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需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按以下顺序将有关材料下载打印、装订成册。
1、资助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申请验收结题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盖章);
(3)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4)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5)项目经费决算表和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参与单位需同时在表格上盖章,或者提供书面材料并盖章), 立项经费20万元(含)以上项目须同时提供科技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
(6)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其中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2、资助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申请验收结题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盖章);
(3)项目经费决算表;
(4)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
以上验收材料打印一式七份,于8月8日前交到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二)已通过验收的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需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按要求填写项目验收书,上传附件资料及专家意见,于8月8日前网上提交,完成项目验收流程。
三、会议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立项资助金额为5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进行会议验收,每个参加会议验收的企业需准备10分钟的PPT汇报材料。
会议验收的时间统一安排在8月13日早上,地点在市科技局(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区,即浩宇大厦对面),具体时间和会议室可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8月4日
(联系人:严健平、黄志立 联系电话:2283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