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知识产权局、各镇街科技办(经济科技信息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加大资助力度,强化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市发明专利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资助
对以我市企业为申请人、申请日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经合法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进入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在《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东府办〔2013〕100号)有关专利申请资助政策的基础上,给予3000元/件专利申请代理费资助,其中资助申请人2000元/件、资助我市专利代理机构1000元/件。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
对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前20家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的资助。
三、注意事项
1、2014年度东莞市专利代理机构奖励项目取消;
2、如发现专利申请涉嫌弄虚作假,将取消或追回相关专利资助。
特此通知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7月24日
(联系人:唐静,电话:2283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