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科技办(经济和科技信息局)、财政分局、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东府办〔2013〕100号),经市知识产权局材料审核、数据核查、市财政局复核和社会公示,现对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给予奖励30万元,资金拨付通知由市财政局另行印发。
各有关专利代理机构要继续加强专利代理工作,提高专利服务水平和质量。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反映。市知识产权局法务科联系人:赖均弼,联系电话:22831344,联系地址:莞城区汇峰中心H座7楼;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联系人:邹超,联系电话:22831182,联系地址:南城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11楼。
附件:关于下达2013年度东莞市专利代理机构奖励项目的通知.pdf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东莞市财政局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