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开展我市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4-07-09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知执〔201479号)要求,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构建良好市场环境,我局将在全市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构建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快速反应、快速打击、快速协作机制,有效遏制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营造权利人、创新者、投资者和广大消费者放心的电子商务环境。

    二、工作实施

    (一)指导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专利保护内部监管机制

    指导我市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立专利保护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从业人员的专利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其应对平台上网店经营者涉嫌侵权行为的能力。

    东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主动对接我市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为其提供服务,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涉嫌侵犯专利权的投诉等提供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为电子商务平台正确应对提供支持。

    (二)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快速处理涉嫌侵权假冒产品

    根据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与网店经营者之间的约定,对于明显的专利侵权行为,电子商务平台可快速删除或屏蔽涉嫌侵权产品链接。对于较为复杂的专利侵权行为,电子商务平台可参照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尽快删除或屏蔽涉嫌侵权产品链接。

    根据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与网店经营者之间的约定,对于相关网店销售的商品明显为假冒专利行为的,电子商务平台可对涉嫌假冒商品相关网页采取删除或屏蔽及关闭网店的措施,并提请具有管辖权的地方知识产权局查处,也可以向市维权援助中心举报,由其移送网店经营者注册地知识产权局进行查处。

    (三)加大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假冒案件的执法力度

    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对电子商务领域侵权行为向我局提出调处请求的,依照法定程序快速立案、及时处理。对于涉及多地的群体性专利侵权行为,及时转送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协作处理。

    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网店销售的商品明显为假冒专利行为的,及时查处并采取整改措施。对涉嫌触犯刑法的假冒专利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充分发挥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平台职能

充分发挥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热线及微信平台功能,发挥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志愿者的监督、服务作用。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利侵权及假冒行为的举报投诉及时记录、转交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一)专项行动联系人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务科,赖均弼,0769-22831344

东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梁振明,0769-22831344

    (二)东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热线

0769-12330

    (三)东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微信平台

服务号“dg12330”东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二维码: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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