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府办复〔2017〕106号)规定,现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的申请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所依托高校必须与我市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意向书(高校名单详见附件);
(二)申请单位必须经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备案,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合作高校在莞注册设立的法人机构单位;
2、申请单位必须是合作高校委托在莞设立的研究院;
3、申请单位必须是合作高校委托在莞注册的具有学历教育培训资质且有在职研究生教育培训业务的法人机构单位;
(三)申请单位组织来莞培养(实践)的研究生每年不少于20人;
(四)申请单位组织来莞培养(实践)研究生无严重违法乱纪或违反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相关规章制度管理等行为。
二、申请材料
(一)《东莞市高校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请表》;
(二)《东莞市高校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培养研究生明细表》;
(三)申请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完成后退回)
(四)与高校签订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相关委托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完成后退回)
(五)申请单位专职辅导员相关证明材料;
(六)研究生实践期间的管理记录,研究生实践期间人身意外险保险凭证复印件;
(七)研究生身份证、研究生证复印件;
(八)其它需补充的材料。
三、补助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每组织1名研究生来莞培养(实践),每个月给予该机构1000元的补助,每年最多补助不超过10个月。
四、申请流程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请均须经过“网上申请”和“申请确认”两个步骤完成申请手续。
(一)网上申请
1、申请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30日
2、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我中心网站http://dgyjs.dgstb.gov.cn/→“政策发布”→“文件下载”→“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补助经费申请资料”下载填写《东莞市高校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请表》与《东莞市高校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培养研究生明细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明细表”),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我中心邮箱dgyjs2017@163.com,补助申请通过审核后,中心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审核通知。
(二)申请确认
1、补助申请通过审核后,请申请单位工作人员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办理申请确认。纸质申请表、明细表由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其他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2、纸质材料提交确认时间:2018年4月1日-4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现场确认地点: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汇峰中心H座7楼702研究生中心办公室。
五、材料审核
(一)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并报科技局分管领导审批,拟定补助拨付名单与明细,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研究生中心报市科技局审定;
(三)经市科技局审定后,由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按程序拨付管理经费到培养管理机构。
六、注意事项
(一)东莞市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按年度发放,每年3月受理上一年度的补助资金申请,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补助;
(二)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申请材料涉嫌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单位相关补助,追回已骗取的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已与我市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意向协议高校名单
附件2: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2018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