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创局、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科学与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东莞市推动建设科技产业创新中心走在前列行动计划》(东创新办〔2016〕16号),大力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推动我市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东莞市核心技术攻关“攀登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东府办〔2017〕144号),现组织开展2018年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本批受理的项目包括:
(一)市核心技术攻关前沿项目
(二)市核心技术攻关重点项目
对于能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的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将优先支持。各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领域等具体要求见附件中的申报指南,每家企业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
二、申报程序
(一)填报
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219.130.55.161/ujet/)填写申报书。首次申报的单位必须注册新帐号。
(二)审查
镇街(园区)所属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书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审查;市科技局网上进行受理。
1.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需及时通过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对辖区内企业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初审。审核时需检查项目申报书填写是否完整并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如规上工业企业2017年度R&D投入情况、项目附件清单材料是否齐全等,并提出是否推荐意见。
2.企业提交书面材料报所在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意见时,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需核实书面材料中有关附件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如查新报告、审计报告、合同协议及项目主要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证书等是否与原件相符,并核查申报书中项目人员表的签名及盖章是否齐全。
(三)报送
镇街(园区)所属申报单位经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报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然后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三、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5月8日—6月8日17:00。
(二)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号17:00,逾期不提交审核的项目视为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初审不通过。
(三)书面材料须按时送达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A4规格打印一式两份,左侧装订,线平装, 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7日17:00。
(四)市镇联动项目请各镇街(园区)政府出具项目推荐函,并于2018年6月27日反馈至规划财务科。
四、审批流程
(一)市科技局每年根据全市重点工作和科技发展规划开展科技需求调研,研究确定重点支持领域,编制项目申报指南,提出项目申报要求;
(二)市科技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受理项目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四)市科技局或经市科技局委托的服务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组织项目专家评审;
(六)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项目;
(七)市科技局将拟立项项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八)市科技局对拟立项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间有异议者可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由市科技局调查、处理,并给出明确答复意见;
(九)报市政府审定;
(十)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立项文件,在签订项目合同书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单位进行申请,并按要求和时间统一推荐报送到市科技局。
(二)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书面申请资料递交所属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三)对于市镇联动项目,需由镇街(园区)政府出具推荐函,明确对项目的支持力度和支持方式。
(四)对于能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的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市科技局将推荐申报省重大科技项目,争取省市联动支持。
(五)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六)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必须自行留底,市科技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中路2号东莞市技术博物馆1楼
联系人:谢凤娟 李桂雯
联系电话:22830056 22830059
(二)市科技局相关科室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1.产学研结合科(负责前沿项目)
联系人:陈珺,22831317
2.规划财务科(负责重点项目)
联系人:张婉婷,22831375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东莞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前沿项目)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