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8-05-10     点击量:

松山湖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审核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799)(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通知》的附件3567,并于511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送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二、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通知》附件4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确认表》(无须准备纸质),并于511前发送至24998250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审核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799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858

 

(联系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吴燕婷,

联系电话:2283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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