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一般)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一般)项目立项403项(详见附件)。
二、合同签订
各项目承担单位收到本通知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承担单位登陆市科技局业务管理系统(地址:http://219.130.55.161/ujet/),填写《2018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一般)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填写合同书所列各项内容,填写内容原则上应与项目申请书相应内容一致。承担单位填写后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复核,且经科技局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须打印纸质《合同书》,用A4纸按顺序合并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一式3份,经签字、盖章,最后送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地址:东莞市南城元美中路2号市科技博物馆1楼大堂右侧,联系人:谢凤娟,电话:22830056)。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项目的立项。合同签订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17:00;
2、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8日17:00。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成果(如专利、论文等)应归属东莞,且产生时间须在合同期内。以论文发表为考核指标的,发表论文必须达到以下条件:(1)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须是项目组成员。(2)参加学术交流会的论文需在验收时提供学术会议所发证书。(3)发表的论文要求统一标注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一般)项目立项(含项目合同编号)。
(二)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主动提交验收申请,申请项目延期的,应在原合同到期1个月前提出,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三)请重视项目管理,抓好项目实施,确保科研任务如期完成,并按时参加验收。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科技合作与社会发展科反映。
关于下达2018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一般)项目的通知(含立项编号)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谢炯良;联系电话:2283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