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征集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导师信息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8-07-02     点击量:

各相关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为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技术需求,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认识东莞、服务东莞、了解东莞,日后能够生活、工作留在东莞。今年我市正式启动了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的建设来莞实践的研究生提供专业项目实践指导,确保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质量,加强校企双方导师的沟通交流,促进高校、企业间的项目合作,基地采用高校导师 企业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为此,我局建立企业导师库,第一批企业导师等信息征集已完成,共认定了159名企业导师。为进一步丰富我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企业导师库,拟征集第二批导师信息,现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收集各实践单位企业导师信息,建立企业导师库

(一)请各相关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登录研究生中心门户网站信息管理系统(http://dgyjs.dgstb.gov.cn/),根据《企业导师遴选办法(试行)》(附件1),录入企业导师信息,具体操作见《系统操作说明(企业)》(附件2),并添加相应的附件作为佐证材料。

(二)企业导师信息录入并提交认定后,研究生中心将会对该企业导师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企业系统操作人员打印《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导师备案表》(附件3,以下简称“《备案表》”)、导出企业导师信息,并汇总至《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导师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将《备案表》、《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与相关的佐证材料一同寄往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中心H座702;联系人:李老师,22831310;

二、注意事项

(一)相关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经办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的认定、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申请等相关工作将以研究生中心门户网站信息管理系统备认定过的企业导师为准

(二)请在7月15日前将企业导师信息录入系统,初审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纸质材料寄往研究生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导师遴选办法

2.系统操作说明(企业)

3.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导师备案表

4.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校外企业导师汇总表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872

 

(联系人:研究生中心李嘉琪;联系方式:0769-228313101366299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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