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6号)以及《关于2017年第二批及2018年第一批企业保险保费补贴的意见》(东财函〔2018〕141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7年第二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剩余保费补贴资金150479.5元(详见附件1)及2018年第一批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976243.5元(详见附件2),共2126723元拨付给你们。请按照相关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做好账务管理,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反映。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9日
(联系人:政策调研科江嘉敏,联系电话:2283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