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第二批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第二批验收的项目资助经费进行拨付和追回(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后需拨付二期经费的单位,资助经费由我局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账户。
二、验收后需追回市财政资助经费的单位,请于12月14日前将退回的资金划入东莞市科学技术局账户,同时将电子版转账凭证发到我局科技合作与社会发展科邮箱:kjj22831340@126.com。
账户名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开户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户:500008801002866
转账时请务必在备注中注明:2018年验收后退回的社发项目资助经费。
请按有关要求做好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如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1.2018年验收的第二批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应拨付二期经费和追回市财政资助经费清单(市级预算单位)
2.2018年验收的第二批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应拨付二期经费和追回市财政资助经费清单(非市级预算单位)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20日
(联系人:科技合作与社会发展科谢炯良;联系电话:2283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