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强化科技在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域的支撑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现公开征集水污染防治效果明显、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的技术,以备修订我市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省、市水污染防治的重点需求,水污染防治效果明显。
(二)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应用示范需在本市实施或本市单位拥有的技术在外地实施,并进行了第三方监测或检验,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应用示范的技术需提供技术使用方与技术拥有方签订的任务书(或委托书、合同等)作为证明材料。
(三)知识产权明晰,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优良。
二、材料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填写《水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详见附件1)和《水污染防治技术成果报告》(详见附件2)。
(二)请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技术内容真实严谨准确,并填写汇总表,明确该项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其他事项
请于2018年12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成果报告和汇总表报送我局科技合作与社会发展科(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七楼),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科室邮箱:kjj22831340@126.com。
附件:1.水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4日
(联系人:科技合作与社会发展科 谢炯良;联系电话:2283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