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东科〔2020〕44号)有关规定,经前期审核,拟对2项2021年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配套项目予以资助,现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并提供书面材料和有效证据。异议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市科学技术局综合规划与科技重大专项科
联系人及电话:郭奇,0769-22831375
附件:项目清单.xls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