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1-11-18     点击量: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1353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的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系统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法人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进行信息填报。

  (二)镇街初审。申报单位须向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书及其他材料,相关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属地载体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填写推荐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初审截止时间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OA邮箱。

  (三)审核推荐。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预评审辅导并结合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提交后在线下载打印《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一式4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及电子版(刻录2张光盘,光盘标注申报单位名称)报送市孵化协会。

  二、申报时间

  1.载体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11月23日17:00;

  2.镇街初审截止时间:11月24日17:00;

  3.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25日17:00。

  三、预评审工作会

  为提高我市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质量,现定于11月22日召开预评审工作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预评审时间:11月22日下午,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预评审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寰宇汇金中心7栋508室市孵化协会秘书处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申报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的相关单位负责人;

  (四)资料准备:请参加预评审工作会的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式4份,以及10分钟的PPT汇报;

  (五)报送回执。参加预评审工作会的单位填写附件3的参会回执,并于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送至dgfhxh@163.com。

  四、其它要求

  引进和培育优质科技企业是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工作的重点工作,请各申报单位另行提交《科技企业孵化工作总结》至市科技局,总结模板见附件4。请将电子版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扫描版于2021年11月26日前发送至dgfhxh@163.com。

  五、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韩晓燕

  联系电话:2283 1478

  (二)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寰宇汇金中心7栋508室

  联系人:何安民、朱雨川

  联系电话:8875 6626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2021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推荐表.doc

              3.参会回执.doc

              4.科技企业孵化工作总结模板.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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