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务电函〔2023〕114号
各地级以上市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促进企业间电子商务(B2B)高质量发展,现将《促进企业间电子商务(B2B)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促进企业间电子商务(B2B)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广东省商务厅
2023年7月19日
促进企业间电子商务(B2B)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促进企业间电子商务(B2B)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能,制定以下措施。
一、招引知名B2B平台型电商企业。立足广东产业实际,加大对国内知名B2B平台型电商企业招引力度,鼓励知名B2B平台型电商企业在广东设立区域总部、品牌总部或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支持建立本地服务团队或区域运营中心,提高网络集中采购和销售水平。对招引落户广东的B2B平台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市加大招引力度,到2025年,力争全省招引5家国内知名B2B平台型电商企业落户广东。
二、支持省内B2B平台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塑料、电子信息、农产品、玩具、陶瓷、医药、纺织服装、办公用品等领域现有B2B平台发展壮大,提高B2B平台服务和运营能力。支持钢铁、塑料、建材、有色金属等大宗原材料行业信息平台加快向交易服务平台转型发展。鼓励现有交易服务平台整合采购、品牌、资金、物流等供应链资源,完善在线交易、支付结算、物流配送、信用贷款、质押担保等服务,实现向综合服务平台转型升级。珠三角地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要加快B2B平台发展,到2025年,全省培育10家以上交易量超百亿的垂直领域B2B平台。
三、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设B2B平台。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建立B2B采购平台,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订单、生产、库存等信息实时交互,实现供应仓储、生产计划、物流配送的精准对接,提高产业链整体协作水平。鼓励生产商、经销商建立B2B销售平台,提供在线支付、物流配送、融资租赁服务,打造产供销一体化的营销体系。鼓励大型企业自建的采购、销售平台整合行业资源,向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转型发展,面向行业用户的采购销售需求提供全链条服务,提高行业整体采购销售数字化、网络化、集约化水平。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等工业大市要引导制造企业建设B2B平台,到2025年,全省建立10家以上资源整合能力强的B2B平台。
四、加强重点领域B2B平台建设。聚焦消费品领域,重点在家电、家具、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医药、家居日用等行业的销售环节,加快建设B2B电子商务平台,为上下游企业提供集信息发布、订单交易、支付服务、物流配送、供应链金融和信用评价为一体的综合服务,降低企业采购成本和运营成本。鼓励B2B平台建立消费品用户需求大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提高平台对市场需求的及实时响应能力,引导生产企业发展以销定产和个性化定制等生产方式,促进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匹配,提升消费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水平。到2025年,在重点领域培育10家行业领先的B2B平台。
五、加快跨境电商B2B发展。鼓励大型供应链企业整合国内外生产、销售、物流、支付、金融等多方资源,建设跨境B2B平台,加快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发展。支持跨境B2B平台加强与国内大型进口电商平台合作,拓宽境外商品境内销售渠道。支持大型供应链企业以跨境B2B平台为枢纽,加强上游生产企业资源整合,实现海外订单信息与国内生产企业供货信息的高效对接,加快推动品牌出海。支持跨境B2B平台提升服务能力,为跨境电商进出口企业提供物流仓储、跨境支付、关务处理、信用保险、供应链金融等一站式服务,提高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到2025年,全省实现跨境电商B2B交易额超6000亿元。
六、加快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B2B平台进行网络采购和销售,开展在线交易、品牌营销、物流配送、电子认证、信用评估等网络化经营业务,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强与B2B平台对接,开展供需对接等场景应用,推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各环节的变革,提升中小微企业快速响应和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支持B2B平台与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加强合作和数据共享,开展信用销售、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供应链金融服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七、加快B2B电子商务智慧物流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完善物流设施网络,健全分级配送体系,实现干线物流、支线物流和末端配送有机衔接,提升物流配送能力。引导物流资源共享,鼓励大型物流公司整合分散的运输、仓储、配送能力,发展共享仓储、共同配送、统仓统配等组织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鼓励物流企业加快运输、仓储、配送、包装、装卸等领域数字化改造和服务创新,增强物流服务能力。
八、完善B2B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和信用安全体系。鼓励行业加快B2B电子商务在数据采集、交互、应用和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建设,促进B2B电子商务规范和高效发展。加强B2B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推动B2B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共建共享,完善市场化信用评价体系。在医药、陶瓷、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玩具等重点领域推广数字证书、电子合同应用。支持电商企业探索开展产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产品全流程追踪系统。
九、保障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注重改革创新,引导行业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营造良好环境,制定工作方案推进B2B平台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消费品领域关键环节B2B平台的支持,鼓励地方设立专项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平台建设与整合,完善B2B支撑服务体系建设。适时认定一批省级B2B平台,编制全省B2B平台典型案例,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B2B平台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