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

关于印发《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06-11-03     点击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科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统计局、外汇管理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根据软件产品交易的特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建立国家有关管理部门间软件出口协调管理机制,为软件出口企业提供便利服务,落实国家对软件出口的鼓励政策,同时对软件出口进行统计和分析。

  现将《办法》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印发《外经贸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