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机电函[2017]9号
各地级以上市机电办(不含深圳):
为做好2018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17]362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请你办加紧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请指导企业在商务部网站“政策发布”-“外贸管理”栏目下载相关附件,并指导企业按附件9《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表格。
2.请指导企业按照《通知》的要求备齐材料,汇总后于
广东省机电办
(联系人及电话:曾璐 020-38819849;谢沧辉 020-83709462,13826201796;钟秀媚 020-83817135, 13924087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