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

关于2015年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预安排计划的公示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15-07-20     点击量: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预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7月20日至7月25日,共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20-38819924;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381。

    附件:2015年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预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商务厅
2015年7月20日

附件.doc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2015年公务员录用公示

下一篇: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