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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举办2015年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15-07-16 点击量:
广州、佛山、河源、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揭阳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的通知》(商办秩函〔2015〕5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在7月17日前将报名表(各市1名代表)报送我厅(市场秩序与调节处)
附件:
商办秩函〔2015〕558号文
广东省商务厅市场秩序与调节处
2015年7月16日
(联系电话:38819896,传真:38819899)
(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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