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2014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组织申报及评审工作,现按规定将拟扶持项目和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如对拟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
2014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名单.doc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商务厅020-38816827,传真:020-38802402;省财政厅020-83170877,传真:020-8317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