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和《广东省外经贸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进口贴息资金滚动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产字〔2014〕3号)要求,现将2014年省进口贴息资金(第三批)明细分配计划在我厅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14年12月4日至10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向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客观,并在反映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省商务厅 陈钦荣 020-38819883
省财政厅 刘雅丽 020-83170381
附件:2014年省进口贴息资金(第三批)明细分配计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