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和《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促进进口贷款贴息资金(第二期)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字〔2014〕7号),现将2014年进口贷款贴息资金(第二期)明细分配计划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4年9月16日至24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书面向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客观,并在反映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省商务厅 成小兵 020-38819971
省财政厅 刘雅丽 020-83170479
传真:020-38802379
附件:
2014年进口贷款贴息资金(第二期)明细分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