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

关于报送2014年消费促进月(春夏)活动情况总结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14-05-07     点击量:
加  急                                                                          粤商务建函〔2014〕35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省级行业商协会,有关大中型商贸零售企业和各类批发市场,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
  4月1日至5月4日是全国消费促进月暨我省春夏消费促进月[详见《广东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做好2014年商务领域扩大消费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14〕13号)]。目前,首轮消费促进月活动已结束,按省和商务部的要求,请各单位将本地区(或本行业、企业)开展此轮春夏消费促进月活动的有关情况报我厅,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活动开展工作总结(纸质及电子版,下同),包括:
  1. 活动基本情况;
  2. 成效(含参与活动的重点流通企业家数、入场客流、销售额、同比数据、广告宣传投入费用、总体让利幅度等);
  3. 存在问题;
  4. 下一步工作措施;
  5. 有关照片(不少于5张)。 
  (二)2014年省内促消费活动汇总表(详见附件)。
  二、报送要求 
  请于5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我厅,电子版发到XJF73@yeah.net。我厅已在官方网站首页开辟了“扩内需 促消费”专栏,将对全省各地上报的活动情况进行发布,暨宣传消费促进月有关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依据。 

  附件:2014年省内第一轮促消费活动汇总表


                                    广东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场规划与建设处 谢建发020-38815407,传真:38802402,电子邮箱:XJF73@yeah.net)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申请第116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2014粤港时尚生活展·伊斯坦布尔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