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省商务厅制定了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项目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27日-10月3日(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省商务厅(合作处) 020-38819877。
附件:2018年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商务厅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