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事项)等项目计划(详见附件),其中包含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2018年已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经确认符合申报条件项目和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培育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8日- 11月15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对外贸易处 谭彩凤;
联系电话:020-38815905。
附件1: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使用明细计划表及2018年已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经确认符合申报条件项目
附件2: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品牌培育项目使用明细计划表
广东省商务厅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