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省减税降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粤办函〔2019〕4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统筹做好我省减税降费工作,省政府决定建立省减税降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研究制订我省减税降费实施方案,及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指导各地、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统筹协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林少春 常务副省长
副召集人:魏宏广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戴运龙 省财政厅厅长
成 员:张劲松 省委副秘书长
张晓牧 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
崔朝阳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恕明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东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钟 炜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阙广长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
黄建勋 省审计厅副厅长
吴紫骊 省税务局局长
三、 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日常工作由省财政厅承担。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财政厅提出,按程序报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运行、调整和撤销等情况,请省财政厅及时报省委编办备案。
省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