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0日,省口岸办批准汕头港口岸广澳港区二期泊位临时对外开放续期6个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9日。
上一篇: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做好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下一篇:同意江门市原水运二类口岸外海外贸码头迁建至高新区公共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