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改贸易〔2020〕138号)、《广东省2020年家电下乡专项行动公告》,给予本省户籍农村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市场售价10%(含)以上的价格优惠。优惠资金由省级财政安排补贴和家电下乡参与企业让利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由参与企业按补贴标准垫付,并据实结算拨付。
经审核,现将广东省2020年家电下乡专项行动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市场规划与建设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20-38812992
附件:广东省2020年家电下乡专项行动财政补贴资金公示(第一批)
广东省商务厅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