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广东省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自 2022 年 12 月 20 日起实施,有效期为 5 年。
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工业处、数字产业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 年 12 月 1 日
附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广东省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pd.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