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告知202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等相关预算安排计划的通知》(粤财工〔2024〕13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7号)有关文件,现下达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国家地方共建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财政资金安排额度5000万元,计划用于支持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地方共建新型储能创新中心)的“新型储能创新中心电化学储能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项目。
二、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请项目承担单位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增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意识,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按要求加快经费支出,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按时保质完成绩效目标,认真做好资金管理、绩效自评、验收考评等工作。请地方工信主管部门配合我厅,做好资金项目的监管和服务,及时掌握资金使用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 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安排额度表
2. 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倩,020-8313321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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