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做好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08-12-24     点击量:

 

关于做好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

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人事〔2008104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2236号)精神,现将我省2008年度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返回你单位进行公示,并同时在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www.gde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各单位按规定将公示张贴于单位的公告栏,并于200919日前将公示情况书面反馈给省经贸委人事培训处。

  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领取证书及退材料时间待另行通知(请留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www.gdei.gov.cn)。

  

附件:12008年度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公示(样式)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陈淇;联系电话:020-83133303,传真电话:83133423

   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30

相关附件: 1.2008年度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2.公示(样式).doc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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